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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执照和等级要求

无人机执照和等级要求

发布日期: 2018-08-22
点击次数: 344

无人机执照和等级要求


无人机系统分类较多,所适用空域远比有人驾驶航空器广阔,因此有必要对无人机系统驾驶员实施分类管理。

(1)下列情况下,无人机系统驾驶员自行负责,无须证照管理


       A. 在室内运行的无人机;


       B.Ⅰ、Ⅱ类无人机(如运行需要,驾驶员可在无人机云系统进行备案。备案内容应包括驾驶员真实身份信息、所使用的无人机型号,并通过在线法规测试);


      C.在人烟稀少、空旷的非人口稠密区进行试验的无人机。

(2)在隔离空域和融合空域运行的除Ⅰ、Ⅱ类以外的无人机,其驾驶员由局方实施管理

        A. 操纵视距内运行无人机的驾驶员,应当持有按本规定颁发的有效视距内等级驾驶员执照,并且在行使相应权利时随身携带该执照。


       B. 操纵超视距运行无人机的驾驶员,应当持有按本规定颁发的具备有效超视距等级的驾驶员执照,并且在行使相应权利时随身携带该执照。

      C. 教员等级

       1)按本规则颁发的具备教员等级的驾驶员执照的持有人,行使教员权利应当随身携带该执照。
      2)未具备教员等级的驾驶员执照持有人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i)向准备获取单飞资格的人员提供训练;
          ii)签字推荐申请人获取驾驶员执照或增加等级所必需的实践考试;
         iii)签字推荐申请人参加理论考试或实践考试未通过后的补考;
         iv)签署申请人的飞行经历记录本;
          v)在飞行经历记录本上签字,授予申请人单飞权利。

     D. 植保类无人机分类等级


担任操纵植保无人机系统并负责无人机系统运行和安全的驾驶员,应当持有按本规定颁发的具备Ⅴ分类类等级的驾驶员执照,或经符合资质要求的植保无人机生产企业自主负责的植保无人机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后,获得相应资质证明。


(3)自 2018 年 9 月 1 日起,民航局授权行业协会颁发的现行有效的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自动转换为民航局颁发的无人机驾驶员电子执照,原合格证所载明的权利一并转移至该电子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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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执照和等级要求


无人机系统分类较多,所适用空域远比有人驾驶航空器广阔,因此有必要对无人机系统驾驶员实施分类管理。

(1)下列情况下,无人机系统驾驶员自行负责,无须证照管理


       A. 在室内运行的无人机;


       B.Ⅰ、Ⅱ类无人机(如运行需要,驾驶员可在无人机云系统进行备案。备案内容应包括驾驶员真实身份信息、所使用的无人机型号,并通过在线法规测试);


      C.在人烟稀少、空旷的非人口稠密区进行试验的无人机。

(2)在隔离空域和融合空域运行的除Ⅰ、Ⅱ类以外的无人机,其驾驶员由局方实施管理

        A. 操纵视距内运行无人机的驾驶员,应当持有按本规定颁发的有效视距内等级驾驶员执照,并且在行使相应权利时随身携带该执照。


       B. 操纵超视距运行无人机的驾驶员,应当持有按本规定颁发的具备有效超视距等级的驾驶员执照,并且在行使相应权利时随身携带该执照。

      C. 教员等级

       1)按本规则颁发的具备教员等级的驾驶员执照的持有人,行使教员权利应当随身携带该执照。
      2)未具备教员等级的驾驶员执照持有人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i)向准备获取单飞资格的人员提供训练;
          ii)签字推荐申请人获取驾驶员执照或增加等级所必需的实践考试;
         iii)签字推荐申请人参加理论考试或实践考试未通过后的补考;
         iv)签署申请人的飞行经历记录本;
          v)在飞行经历记录本上签字,授予申请人单飞权利。

     D. 植保类无人机分类等级


担任操纵植保无人机系统并负责无人机系统运行和安全的驾驶员,应当持有按本规定颁发的具备Ⅴ分类类等级的驾驶员执照,或经符合资质要求的植保无人机生产企业自主负责的植保无人机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后,获得相应资质证明。


(3)自 2018 年 9 月 1 日起,民航局授权行业协会颁发的现行有效的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自动转换为民航局颁发的无人机驾驶员电子执照,原合格证所载明的权利一并转移至该电子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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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问:aopa无人机驾驶证报名条件是?①、年满16周岁;②、三年内无犯罪记录;③、矫正视力1.0以上,无色盲、色弱,无传染性疾病,肢体无残疾;④、能正确读、听、说、写汉语,无影响双向无线电对话的口音和口吃。第二问:市面上无人机证那么多,为什么要考AOPA证?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简称:中国AOPA。于2004年8月17日成立,是中国民用航空局主管的全国性的行业协会,也是国际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IAOPA)的国家会员,也是其在中国(包括台湾、香港、澳门)的唯一合法代表,同时AOPA是得到民航局唯一授权的,目前最高最权威的发证机构。第三问:考证要考哪种证?AOPA无人机驾驶证种类及其区别?目前无人机分为三种:多旋翼、单旋翼、固定翼。AOPA无人机驾驶证亦分为三种:驾驶员证(视距内驾驶员)、机长证(超视距驾驶员),教员证。1,驾驶员又名视距内驾驶员,只能在肉眼可视范围内操控无人机;机长又名超视距驾驶员,可在肉眼可视范围外操控无人机;教员是比机长高一层级,可以培训驾驶员及机长的资格。2,机长和驾驶员的最大不同在于在作业情况下驾驶员必须在机长的指导下进行,驾驶员不能单独作业。另考试当中,驾驶员只需要掌握GPS模式飞行就可以了,机长还得学习姿态模式飞行,多考一门地面站设置,对飞行要求技术较高。无人机教员主要是培训教学教法,侧重于以后的实际教学应用。 3,单旋翼机长可以驾驶单旋翼和多旋翼两种机型,但多旋翼机长只能驾驶多旋翼,不能驾驶单旋翼。固定翼多为军用、巡线等,相对旋翼类无人机普及度较低。第四问:无人机考证课程与行业应用课程的区别?无人机考证课程的培训内容是针对所要考试的项目进行培训,让学员顺利通过考试,取得无人机驾驶证;无人机行业应用课程是教学员如何利用无人机去作业,如植保,使用无人机搭载各种农用器具去田地作业;航拍,教学员如何利用无人机拍照摄影及后期影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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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8 - 08 - 22
资格要求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局方可以为其颁发教员等级:(a)年满 18 周岁;(b)无刑事犯罪记录;(c)具有高中或者高中以上文化程度;(d)持有与所申请教员等级执照相同类别分类等级的超视距等级驾驶员执照;(e)完成了本规定 3.2 条要求的知识训练,并由提供训练或者评审其自学情况的授权教员在训练记录上签字,证明该申请人可以参加规定的理论考试;(f)通过了本规定 3.2 条要求的理论考试;(g)完成了本规定 3.3 条要求的相应无人机等级的飞行教学能力训练,并由提供训练的授权教员在其飞行经历记录本上签字,证明该申请人可以参加规定的实践考试;(h)在申请实践考试之前,满足本章中适用于所申请无人机等级的飞行经历要求;(i)通过了本规定 3.3 条要求飞行技能的实践考试;(j)符合本规定对所申请无人机类别和分类等级的相应条款要求。知识要求教员等级申请人应当接受并记录了由授权教员提供的下列地面教学原理训练:(a)教学技巧;(b)学习过程;(c)对地面教学科目中学员表现的评定;(d)有效教学的基本要素;(e)对学员的评价、提问和考试;(f)课程研制开发;(g)制定授课计划;(h)课堂教学技巧;(i)训练设备的使用,包括使用飞行模拟训练装置;(j)分析、纠正学员错误;(k)与飞行教员有关的人的行为能力,包括威胁和差错管理的原则;(l)模拟无人机系统失效和故障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方法。飞行教学要求(a)针对基础、经验和能力水平各不相同的学员,准备和实施授课计划;(b)评价学员的飞行完成情况;(c)飞行前指导和飞行后讲评;(d)教员责任和出具签字证明的程序;(e)正确分析和纠正学员的常见飞行偏差;(f)完成并分析与所申请教员等级相应的标准飞行训练程序与动作。 教员的飞行经历及训练要求教员等级申请人应具有 100 小时操纵其申请的类别及分类等级航空器并担任机长的飞行经历时间。教员等级...
发布时间: 2018 - 08 - 22
资格要求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局方可以为其颁发超视距等级驾驶员执照:(a)年满 16 周岁;(b)五年内无刑事犯罪记录;(c)具有初中或者初中以上文化程度;(d)完成了本规定 2.2 条要求的相应无人机等级的航空知识训练(视距内等级驾驶员执照持有人申请相应类别分类等级的超视距等级驾驶员执照,须完成本规定 2.2 条对于 1.2 条的补充训练),并由提供训练或者评审其自学情况的授权教员在训练记录上签字,证明该申请人可以参加规定的理论考试;(e)通过了本规定 2.2 条要求航空知识的理论考试;(f)完成了本规定 2.3 条要求的相应无人机等级的飞行技能训练(视距内等级驾驶员执照持有人申请相应类别分类等级的超视距等级驾驶员执照,须完成本规定 2.3 条对于 1.3 条的补充训练),并由提供训练的授权教员在其飞行经历记录本上签字,证明该申请人可以参加规定的实践考试;(g)在申请实践考试之前,满足本章中适用于所申请无人机等级的飞行经历要求(视距内等级驾驶员执照持有人申请相应类别分类等级的超视距等级驾驶员执照,须完成本规定 2.3 条对于 1.3 条的补充训练);(h)通过了本规定 2.3 条要求飞行技能的实践考试;(i)符合本规则对所申请无人机类别和分类等级的相应条款要求。 航空知识要求(a)民用无人机系统驾驶员管理和民用无人机运行有关的中国民用航空规章;(b)气象学,包括识别临界天气状况,获得气象资料的程序以及航空天气报告和预报的使用;(c)航空器空气动力学基础和飞行原理;(d)无人机主要系统,导航、飞控、动力、链路、电气等知识;(e)无人机系统操作程序及通用应急操作程序;(f)所使用的无人机系统特性,包括:     (1)起飞和着陆要求;     (2)性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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